【普法小贴士】二手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纳,该由谁来补交?
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、改造的资金,属于业主共有。买完二手房发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纳,究竟应由向开发商购买房屋的原购房人补交,还是由房屋现在的买受人补交?
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、改造的资金,属于业主共有。买完二手房发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交纳,究竟应由向开发商购买房屋的原购房人补交,还是由房屋现在的买受人补交?
根据《民法典》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仅用于共用部位、设施的维修、更新和改造。包括但不限于:屋顶、外墙、楼道、电梯、无障碍设施、排水管道、单元门禁、监控设备等共有部分。
根据《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(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6号)等相关规定,结合安庆市实际,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《关于调整安庆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环节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